資料來源 : 鉅亨網 2016/6/23 下午6:44 記者王莞甯/台北報導
台灣央行今(23)日公布5月本國五大銀行(台銀、合庫銀、土銀、華銀及一銀)新承做購屋貸款金額為412.97億元,月增54.88億元,創今年以來單月新高,購屋貸款利率較上月下滑0.009個百分點至1.731%,則創2011年來新低,顯示央行於3月底降息且大幅鬆綁房市控管,有助房市回穩。
資料來源 : 鉅亨網 2016/6/23 下午6:44 記者王莞甯/台北報導
台灣央行今(23)日公布5月本國五大銀行(台銀、合庫銀、土銀、華銀及一銀)新承做購屋貸款金額為412.97億元,月增54.88億元,創今年以來單月新高,購屋貸款利率較上月下滑0.009個百分點至1.731%,則創2011年來新低,顯示央行於3月底降息且大幅鬆綁房市控管,有助房市回穩。
信用卡循環信用利息:諮詢電話0938-767391 張小姐
有關信用卡循環信用利息之計算依主管機關頒佈之「信用卡定型化契約範本」第一條第六項「得計入循環信用本金之帳款」之定義及第十五條循環信用利息計算方式規定,係採單利計息,即「得計入循環信用本金之帳款」限入帳之每筆信用卡消費款項與預借現金金額之未清償部份,不得包含循環信用利息及年費、預借現金手續費、掛失手續費或調閱帳單手續費等費用。至各發卡機構就循環信用利息之計算方式,應於實際契約及持卡人手冊中以淺顯文字輔以案例具體說明,並以顯著方式標示,以利持卡人瞭解
信用卡循環信用利息計算方式,依上述契約範本規定有下列三種方式:
(一)各筆帳款入帳日起計息
(二)各筆帳款結帳日起計息
(三)各筆帳款當期繳款截止日起計息
各發卡機構可視自行狀況予以決定,但不得早於實際撥款(入帳日),就各發卡機構以上述三種計息方式。另外,依據上述「信用卡定型化契約範本」第十五條規定,持卡人於當期繳款截止日前結清全部應付帳款,或繳款後剩餘未付款項不足新臺幣壹仟元,則當期結帳日後發生之循環信用利息,不予計收。